德州公安交警部门百日整治持续发力 10月份查处酒驾、醉驾1072起
··
大众网记者 祁小丽 德州报道
自全市酒醉驾违法行为百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德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以“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为原则,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织密酒醉驾防控网络。据统计,10月份,全市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1072起;11月份前3天已查处酒驾、醉驾79起。
德州公安交警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精准研判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动态调整警力部署,确保“哪里风险高,管控就跟进到哪里”,让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连续查处的多起典型案例,凸显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与严峻性。
案例一:无证酒驾强行冲卡
2025年11月1日晚,德城区新湖大队在湖滨路开展酒醉驾集中行动时,一辆白色名爵轿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要求其下车配合检查。不料,驾驶员满某某突然踩油门,驾车强行压过破胎器后逃窜。民警迅速追击,最终在解放路德苑宾馆停车场内将其抓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值为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系统核查显示,满某某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案例二:多名“二次酒驾”者被查
2025年11月2日15时18分,天衢新区长河大队在天衢新区萱蕙路与岔河东大道交叉口查处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核查发现,李某曾于2023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查处,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25年11月3日15时28分许,禹城公安交警在禹茌路辛寨镇路段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查处过程中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李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呼气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酒驾。进一步核查发现,2018年7月9日,李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2日,齐河公安交警二中队执勤民警在梦华园路与齐心大街交叉口开展酒驾查处行动,行动中发现,一小轿车驾驶人张某有酒驾嫌疑,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张某曾在2024年6月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处并吊销驾驶证。如今,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因饮酒驾驶被交警查获。张某因在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处罚款2000元,并处5-10日行政拘留。
案例三:侥幸心理作祟,多名酒驾醉驾者落网
除二次违法者外,亦有初次涉险者被查。11月1日,齐河交警查获驾驶人董某酒驾,检测值为33mg/100mL,被依法处以罚款、记分并暂扣驾驶证。
11月2日,禹城交警查获驾驶人王某,其呼气检测值高达10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11月3日,天衢新区交警查获驾驶人刘某某酒驾,检测值为73mg/100ml;同日凌晨,庆云交警查获驾驶人王某涉嫌醉驾,检测值为87mg/100mL。王某自称聚餐饮酒后自觉酒意消退便侥幸驾车,终被查获。

驾车出行,安全为首。百日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德州公安交警将对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全域整治,全天候、全路段严查严管,守护群众的出行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