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周到”营商环境大家谈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出“组合拳” 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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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滨州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锚定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争二抢一”的目标定位,坚持顶格推进、顶格协调,上下联动、统筹发力。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等“三方案一清单”,细化分解重点任务325项,覆盖了省对市考核全部改革任务,并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月考核”。研究制定了《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工作专班推进、市级领导协调、定期调度通报、月度考核、周联席会议、信息报送、定期学习研讨、重点督导、问题督办、对上沟通汇报10项工作机制。组织18项指标牵头部门对标国内、省内标杆城市,主要对标了上海市、南京市等13个标杆城市的56项重点改革事项,明确了对标标准、对标事项、完成时限。为在全市树牢“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理念,致力打造“‘滨’至如归‘州’到服务”品牌,形成了“尊重企业家、厚待投资者、服务纳税人”的浓厚氛围。滨州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联合大众网滨州频道推出“滨周到”营商环境大家谈系列报道。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爽 邱延岗 张学瑞 郭峰 张迪 见习记者 张鹏 纪超越 滨州报道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近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恒武做客“滨周到”营商环境大家谈系列访谈节目,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畅聊市中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所取得的新进步、新成效。

  近年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导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评价指标方面狠下功夫,诉讼服务水平不断升级、审判执行效率不断提升、破产审判不断创新。2021年,市法院还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措施十六条》,在工作筹划上再优化,在工作行动上再加紧,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

  诉讼服务是一个地区司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市法院诉讼服务水平的提升已不只体现在面对面。贾恒武介绍,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移动微法院等平台慢慢将诉讼服务从线下转移到线上,让当事人可享受“网上立案、指尖诉讼”的便利,律师还可以通过律师服务平台在线立案。目前,滨州辖区法院网上立案使用率达到99.62%。对于无法独立完成网立案的当事人,市法院实现了服务模式从柜台式到开放式、从面对面到肩并肩的转变。

  不仅立案可以在线上进行,诉前调解也能实现。诉前调解是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效果更好的解纷方式。近年来,市法院按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会同18个部门出台工作方案,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对接39个诉前调解机构,让更多当事人不打官司,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贾恒武告诉记者:“如今,打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输入纠纷信息,就可以在线咨询、进行评估,在线上接受调解。”2021年,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21856件。

  立案、保全、庭审、送达等全流程诉讼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外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网上参加庭审等不仅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办事效率,也推进了司法公开力度,使得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更加深入。

  在审判执行的工作中,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加强审判管理,民商事案件平均办案周期42.4天,在去年减少47.4天的基础上,继续减少7.4天,审判效率全省第2位。在此基础上,市中院用好滨法讲堂、法官授课、发改分析等方式,落实调解优先,增强文书说理,一审服判息诉率87%,同比提高2.01个百分点。一审案件被发改率1.37%,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随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纵向深入,破产审判工作也是重要内容之一,其具有依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职责。

  据介绍,2019年,市法院在对颐兴医疗器械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发现,公司通过重整获得新生的可能性较大,遂裁定清算转重整,探索“重整投资人+托管经营”模式,通过将托管、重整并行考虑,实现同行业并购和业务整合紧密衔接,持续经营与设备改造同步进行,实现了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而在西王集团和解案中,为更好地摸清各类债权人的真实意愿,法院探索使用了“预和解”制度,即在案件受理之前,组织债务人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形成初步和解方案。

  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市法院根据案件特点,指导破产方案“个性化”定制,提升审判质效,实现区域重点企业平稳着陆、凤凰涅槃。“通过积极努力,破产审判‘滨州模式’有了新内涵,破产审判改革入选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十大案例,颐兴重整案入选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贾恒武说。

  另外,滨州法院上线了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提高了便利度、降低了成本;出台了《关于破产案件及破产衍生诉讼缓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实施意见》,为相关案件缓免诉讼费35.9万元,为无产可破的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提供援助资金6万元,解决了管理人工作成本;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意见》,对执行不能、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由执行部门将案件转入破产程序。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伴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滨州正逐渐成为投资创业的沃土。下一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持续推进,持续优化全流程网上诉讼服务体验、提高全流程办案效率、加强全流程监督、充实全流程破产审判 “滨州模式”,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富强滨州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王 敏
审签: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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