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法院:“一站式”反家暴 为受害者撑起司法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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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博文 通讯员 陈琳 济宁报道

  “你们的保护令和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书起了作用,他现在不再威胁我了,最近都没有骚扰、威胁我和我父母,我们家里终于过上安宁的日子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六周年之际,2月28日上午,一位家庭暴力受害方当事人在回访中如是说。2019年3月以来,任城法院在济宁市率先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审判机制改革,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坚持以人身保护令为抓手,多措并举,坚决向家庭暴力说“不”!

  “威慑”与“温度”兼备 济宁市首推人身保护令

  为实现反家暴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任城法院设立了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实现专业庭室、专业法官专门审理,最大限度维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任城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率先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至今共发出20余份,坚决对一切家庭暴力行为说“不”!2019年,女方当事人胡某某与男方当事人李某离婚纠纷一案诉至法院。胡某某大学毕业后偶然认识了李某,李某利用胡某某涉世未深、性格单纯的弱点,花言巧语骗取了胡某某的信任,双方认识仅三个月就在父母长辈均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婚后,胡某某称李某对其动辄打骂,不允许其出门上班。胡某某无法忍受,在父母的支持下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多次对胡某某实施短信、微信辱骂及生命威胁,严重影响了胡某某及其父母的正常生活。该案件承办人徐田梅法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联系,调取了胡某某的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及微信聊天记录,并向男方当事人李某下达人身保护令,依法送达当事人李某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协助执行。送达中承办法官联合辖区公安民警对李某进行说服教育,令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该起离婚案首次起诉即判决离婚,有效制止了家庭暴力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女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24小时快速响应 公安法院无缝接力建安全网

  “法官同志,请你们帮帮我,我真的害怕他出来之后会报复我,我现在一想到他威胁要杀了我就感到害怕!”2022年1月11日,徐田梅法官接到女方当事人刘某的求助电话。据刘某称,其丈夫多次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并因殴打她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但因对方性格暴躁喜怒无常,多次拒不悔改且发展到恶狠狠的威胁要杀害女方,造成女方极度的心理恐惧和人身安全隐患。徐田梅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第二日即1月12日就是施暴方拘留届满之日,为了不让申请人遭受任何人身安全威胁隐患,徐田梅法官在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基础上迅速作出人身保护令,并于1月12日一早在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红星东路派出所当场送达到被申请人手中,通过对被申请人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被申请人终于认识到家庭内部也并非法外之地、施暴必然要承担法律后果,当场表示悔改,今后坚决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从“事后处置”到“事前预防”,开创反家暴新模式

  在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中,任城法院转变工作理念,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工作中聘任人民调解员、社区网格员担任家事调查员,充分尊重家事纠纷所具有的人身性、伦理性、隐蔽性等特殊性,利用调查员访村入户、深入社区、善于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优势,灵活高效地调解化解家事纠纷,有效地避免了矛盾升级和家庭暴力的发生。此外,工作中积极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引入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认知纠正和心理疏导,同时对案件当事人是否存在暴力倾向及发生暴力恶性事件的社会风险性进行评估。开辟家庭暴力案件维权绿色通道,为经济拮据、身处家庭暴力困境的弱势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争取司法救助。在区民政局设立了家事纠纷司法疏导中心,对婚姻家庭中因暴力倾向、暴力行为导致离婚的当事人给予心理疏导。同时将反家庭暴力纳入普法工作的重点,组织员额法官深入社区、村镇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真正为家暴受害者撑起司法保护伞。

  

责编:高杨
审签: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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