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案出炉记丨河流生态环境如何更好治理?咱德州的政协委员提出了“多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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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孙瑛娜 德州报道
水环境是居民生存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居民不可或缺的生产和生活资源,河湖生态治理是保障人民健康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今年德州两会上,一份关于加强德州市河流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提案引起媒体关注。
这份提案来自德州市政协委员、德州市新领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蔺艳芬。问及为何提出这样一份提案,她告诉记者:“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需要政府创造,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构建‘多元共治’的河流生态环境格局,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何谓“多元共治”?
“所谓的多元共治,就是期望通过各个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政府运用行政手段,企业运用市场手段,社会组织和公众运用监督手段对生态环境破坏者形成压力,促使其改变做法,在全社会树立生态环境共治理念。”蔺艳芬介绍。
“我在调研工作中发现,有部分居住在河流附近,尤其是居住在细小支流附近的村民习惯性地往河边倾倒生活垃圾。”蔺艳芬将这些情况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同时,她还在一期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问政节目中看到,德州市存在部分河流河岸生态系统受损的情况,这与她个人的调研情况相差无几。“2023年初,记者在乐陵市齐北路段的河流中发现了大量垃圾,河道一侧竖立着‘禁止乱倒垃圾’的警示牌,但岸边和水中仍有大量垃圾堆积。时隔9个月后记者再次来到这里,河道污染情况依然存在……”问政节目的旁白,让蔺艳芬意识到,保护河流生态,多元主体共治迫在眉睫。
蔺艳芬告诉记者,她工作所在的铁西片区的环境曾经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但现在铁西片区道路更加整洁、绿化景观更加优美,环境逐渐向好,“这个改变离不开我们老百姓总体素质的提升,因此,倡导全社会参与很有必要。”
蔺艳芬在提案中建议,政府健全相关制度,确保环境多元共治有保障,相关部门制定规范治理主体行为的制度,对治理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建立生态资源的产权制度,配置严格的生态补偿市场监管、环境审计、环境问责等配套措施;建立公众参与制度,保障公众发挥作用;同时,调动地方政府流域环境监管能动性,提高河流流域周边各地区治理的积极性。
那么,在政府监管的死角,老百姓是否可以做那双发现问题的“眼睛”、解决问题的“双手”呢?
对此,她在提案中还建议,让全民参与河流生态治理保护,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监督企业偷排偷放污染废弃物的行为,扫除环境监督死角,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感;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各类流域环境保护知识;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带动更多群众参与环保行动,设立环保项目基金,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旨,利用民间的资源动员社会主体参与水污染的治理过程。
“对于河流生态的保护治理,居民既是观察者,也是行动者、实践者,需要倡导公众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大家共同来维护我们的生态环境。”蔺艳芬说,“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只要今天比昨天好一点点,经过日积月累,我们的河流生态环境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