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策宣传动画②《国有建设用地弹性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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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菏泽自然资源和规划小卫士。今天,我给大家带来政策宣传系列动画之《国有建设用地弹性供应》。
某企业主1:小卫士,最近我的企业想新上一套工业产品生产线,需要新增使用少量国有建设用地,但是该生产线属于短期配套,未计划一次性投入过高的土地取得成本,在土地取得方式上,有什么好办法吗?
小卫士:针对您说的这种情形,可以采取长期租赁的方式使用土地,具体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最高20年,期满可续期。这样,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可以大大降低企业一次性用地成本。
某园区负责人2:小卫士,最近我们园区新引进了一批工业项目,如果一次性获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又怕过几年项目效益不好,造成新的闲置低效用地,怎么办才好呢?
小卫士:这样的话呢,建议您采取先租后让的方式使用土地。先租后让就是先行以租赁方式向承租人供应土地,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达到约定条件后,可申请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这样既可以为项目生产预留更多的资金,又可以有效避免在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况下造成土地闲置低效。
某企业主3:小卫士,那作为我们企业来讲,如果想根据企业未来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用地模式,有办法吗?
小卫士:那可以申请采取租让结合的方式使用土地。租让结合就是政府先行以租赁方式向承租人供应土地,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达到约定条件后,可申请将部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部分土地保留租赁。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先租后让,还是租让结合,先行租赁期限都不得超过20年,转为出让时,租让年限合计不得超过该宗土地法定出让最高年限。以工业用地为例,就是合计不得超过50年。
某企业主4:小卫士,我的企业最近资金比较充裕,想直接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据我们调研论证,目前我们新上产业的生命周期大约在30年左右,这怎么办啊?
小卫士:那就可以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方式啦,就是当地政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综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趋势、企业用地需求等,在法定年期内合理确定出让年限,出让底价按实际出让年限进行年期修正。
上述这些国有建设用地弹性供应的组合政策,目的就是让“政府供地更灵活、企业拿地更理性、项目用地更高效”,从而实现降低企业一次性用地成本、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要素优化配置水平的“多赢”。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弹性供应的土地都应是经依法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必须坚持依法依规供地和节约集约履约用地,真正让“好政策”发挥出“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