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在疫情防控期间,若接到电话被告知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切接触者”,相关人员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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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第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冯能斌发布全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泰安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就社会关注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在疫情防控期间,若接到电话被告知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切接触者”,相关人员应该怎么做?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梁国言: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目的是防止潜在的感染者与其他人群接触,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还可以对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中的发病人员早发现、早治疗。相关人员接到电话被告知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切接触者”时,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相关人员接到电话后,请不要慌张、保持镇静,要如实向调查人员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及目前所处位置。

  第二,做好防护,就地隔离。要立即佩戴好N95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要就地找一个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或空旷无人区域,做好临时自主隔离,就地等待,不要接触其他人员,等待转运车辆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第三,积极配合做好流调。要按照调查人员要求,通过查看支付宝、微信、打车软件、银行卡等消费记录,查看本人工作生活记录,准确回忆近期去过的场所、接触的人员,将相关情况如实告知流调人员。

  第四,按要求做好转运和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关防控工作。待转运车辆到达后,要服从医护人员安排,按要求进行个人防护,乘坐指定车辆到达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要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核酸采样检测等防疫措施。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向医护人员报告,以便及时通过规范途径送医排查救治。

  借此机会,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平时没有接到电话通知,如果发现自己与阳性感染者的活动轨迹重合,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等相关部门核实后,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责编:李汶
审签: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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