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推进移风易俗 倡树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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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评论员 王卫
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基层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重大任务,明确了改革路径和具体举措,为新时代新征程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从《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印发,到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再到连续多年召开的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一个个破除陈规陋习的有力举措,一项项厚植新风正气的重大部署,不断推动着文明乡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是推进农村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中国式现代化,既要实现城市现代化,也要实现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更是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的客观需要。因此,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与农村现代化相辅相成,它不仅关乎乡村的经济发展,更关系到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农民生活的品质提升。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是传承优秀农耕文化、涵育农村新风新貌的必然要求。乡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悠久的农耕文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根脉,优秀的乡村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思想智慧。通过推进移风易俗,可以激发乡村的内生发展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从而实现乡村文化的振兴和社会的良好秩序。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物质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一些陈规陋习却依然存在,与社会主义新时代新风尚格格不入。
民间传统和文化认知阻碍。一些传统在民间流传,与传统文化紧密相关,再加上部分农村地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以及许多老年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理解程度不够不全不深等因素,让一些村民产生了错误认知。
人情攀比现象普遍。部分农村地区在婚丧嫁娶、节庆活动等场合,还存在以礼物的多少、档次的高低来衡量彼此的关系。这种攀比之风不仅增加了农民的经济压力,也扭曲了人际关系,使原本淳朴的乡风民俗变得功利化。
相关利益产业链驱动。在一些地区,一些传统习俗和陋习与当地的利益相关。例如,一些地方的“丧事繁琐”“花销高”的现象为当地殡葬行业带来了可观的收益。推行移风易俗就会遭到当地利益相关者的阻挠,改变的难度会大大增加。
工作落实不到位。尽管有许多部门和组织在推动移风易俗,但他们的行动往往是零散和分散的,没有形成规模和连锁反应,从而导致负责推行移风易俗工作的职能部门感到力不从心,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执法和监管机制,让许多传统习俗和陋习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整改。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如何推进移风易俗,破旧立新,推动新文明、新风尚在新农村中蔚然成风是我们当下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加强制度约束。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通过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人们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例如,通过规定彩礼的最高金额、直系亲属礼金的上限等措施,从而有效遏制了不良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不良习俗,如简化婚礼、葬礼等庆典活动的规模和形式,有助于减轻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使人们能够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更有意义的事情上,从而促进个人和家庭的幸福与发展。
干部示范带头。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为农民群众作表率。同时,建立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备制度,该公示的要进行公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
《荀子·乐论》中说,“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传承勤劳节俭的民族美德,弘扬文明健康的时代新风,唯有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打破陈旧观念和陈规陋习的束缚,才能真正激发乡村的内生发展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