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预嘱首次入法 从业者:年轻咨询者明显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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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 见习记者 汪雪然 报道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涉及生前预嘱的第七十八条引发广泛讨论。将生前预嘱写入地方性法规在国内尚属首次,其具体内容究竟是什么,入法又会带来哪些影响?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到从事相关行业的法务人员、志愿者等,听听他们的答案。
生前预嘱被写入地方医疗条例,患者可自主决定如何度过“最后的时光”
“生前预嘱在深圳当地立法之前,它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法律效力。”中华遗嘱库法务经理谭钰翔说,以往通常是老百姓自发给它去做一个定义,比如在病人还清醒的时候,对自己接下来的医疗救治做一些安排。而在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中,第七十八条规定,收到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具备相应条件的患者生前预嘱的,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条例中同时列出了应当符合的三种相应条件。
网友猫先生(化名)在当地一家医院的康宁科做志愿者,他告诉记者,康宁科主要是为患者提供临终关怀,尽可能减少患者离世前因病症造成的痛苦。做志愿者三年来,猫先生已陪伴过上百位患者度过他们的最后时光。
猫先生做志愿服务的医院康宁科的走廊。
“见过太多了。”猫先生告诉记者,印象最深的是之前一位阿姨,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了各种管子,她自己意识还清醒的时候就跟家人说,要是病情没有缓解就不要继续抢救了,太痛苦了,让她走得痛快些吧。但是家人并没有听从她的意见,即使后来救治已经没希望了,家里人还是在坚持。最终,这位阿姨在病床上又艰难地熬了几个月,离开了人世。
“很多人怕的并不是死亡,而是痛苦跟折磨。”猫老师说,“生前预嘱的存在,或许能让他们有权利决定自己怎样离开人世,离开前以什么方式度过最后的时光。”
生前立嘱相关组织机构已存在多年,协助人们完成“选择与尊严”
深圳正式将生前预嘱入法之前,中华遗嘱库就接到不少要求办理生前遗嘱的要求。因为尚没有明文的法律规定,也没有统一要求的具体立嘱形式。中华遗嘱库设立三步流程来帮助群众完成生前留下遗嘱的愿望。
“首先是书信的撰写,然后手写下来的同时会做一个录像。”谭钰翔介绍,“之后会配套一个安心短信。我们定期会给市民发送短信关注其身体情况,一旦出现了意外,我们就会通知市民的家属传递本人清醒时的想法。”
除了前往遗嘱库办理生前预嘱,目前国内也有不少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可协助办理。国内关于生前预嘱的第一个科普网站“选择与尊严”建立于2006年,此网站后在2013年正式成立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是国内第一家关于生前预嘱的公益组织。截至目前,已有3万余人在该网站上填写并提交生前预嘱文件《我的五个愿望》。
不过谭钰翔也提到,不论之前还是现在,社会上对生前预嘱这一做法主要是尊重,并不是说患者一定要这么做。就目前来说,最终决定权一般还是在家属这边。
生前预嘱《我的五个愿望》文件部分内容。
年轻咨询者明显增加,生前预嘱科普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谭钰翔告诉记者,到中华遗嘱库咨询如何在生前办理遗嘱的市民,以40至60岁年龄段群体为主。“最近这一个月,来咨询生前预嘱的人明显变多,年轻人也明显多了起来。”谭钰翔说,相对而言,年轻人对这方面的问题没什么忌讳,之前不了解这个事的老一辈人,接受起来可能慢一些。
猫先生在康宁科见过太多患者临终前的痛苦,对于推广生前预嘱的困难和阻碍,深有感触。如今,随着生前预嘱入法,猫先生觉得这至少给医院吃了颗“定心丸”。“以前,如果医院在积极治疗后确实无力回天,尊重病人本人的嘱托让他自然而去了,经常会碰上家属不愿意。”猫先生有些无奈,现在至少在深圳,生前预嘱进入地方性法规了,医院遇到类似的情况也好有依据。当然,在宣传和科普相关理念和知识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谭钰翔认为,深圳此次将生前预嘱入法,或许可以给其他地方乃至全国立法提供一定的借鉴。“这是个探索和试验的过程,也涉及到法律、医学以及伦理上的一些问题,在立法层面还有很多地方需要继续完善。”
“开了个挺好的头。”猫先生跟其他志愿者交流过,一致觉得生前预嘱入法是一件好事。“听说网上争议挺大,这也能理解。可能在文化上,人们还是比较忌讳这类事情,但随着更广泛的科普和宣传,我相信人们会逐渐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