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观潮 |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落地 筑牢全方位的未成年人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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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王秀芝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这部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在实施近二十年后迎来重大修订,从114条扩展到144条,新增30条规定,修改幅度之大,前所未有。其中,对涉未成年人条款作出系统性完善,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违法犯罪预防领域,迈出精准有力的新步伐,筑起全方位的青少年防护网。

  年龄不是青少年的是“免拘金牌”。新法实施之前,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原则上不执行行政拘留。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精准地堵上了这个漏洞,明确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公安机关将可以依法对其执行行政拘留。年龄不再是“免拘金牌”,未成年人触碰法律红线,必须付出法律代价。

  “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成为校园欺凌的挡箭牌。过去,校园欺凌事件屡屡发生,严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因缺乏针对性的法律规制,导致处置标准不统一、公权力介入不明确,对校园霸凌者的处罚仅限于民事责任。新法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规定若行为人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且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采取相应的矫治教育等措施。明确划定了校园欺凌的法律边界,赋予了公安机关介入的权利。同时,将学校强制报告制度写入法条,打破了校园欺凌是“内部事”的旧认知,推动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发力,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

  “组织未成年人陪侍”钉在了严打名单上。现实中,部分酒吧、KTV、夜总会、私人会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营业场所存在雇佣、组织、胁迫未成年人陪酒、陪唱、陪聊等情况。过去,公安机关对这类行为的处罚缺乏直接依据,多以非正式警告处理,难以形成有效震慑。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出手,明确规定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陪侍活动,属于治安违法行为。组织者、经营者将被依法处罚,为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筑起新的法律防线。

  新法在秩序与温情之间找到平衡。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绝不仅是划定惩戒的法律红线,更兼顾了“惩戒威慑”与“教育挽救”之间的精准平衡。法律的温度,依然被小心保留,呵护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对于初次违法、情节显著轻微的未成年人给出最大的宽容与改正的机会。对于因年龄原因不予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必须同步落实专门矫治教育措施;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依法送至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通过针对性干预纠正偏差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小错酿成大祸,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法治温度。同时,新法还建立了“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未成年人被处罚的记录会被封存,不对外公开,为真心悔过的未成年人抹去人生“污点”,保障其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为他们重返社会、重塑人生预留充足空间,人生可以从头再来。

  一法落地,千钧之力。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把更坚固的法律保护伞。如何让新法从“纸面”飞入寻常百姓家,不仅需要执法机关做到刚柔并济,把握好惩戒力度又不失教育温度,更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治理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屏障,让青春在法治的护航下绽放光彩。

  

责编:李婷婷
审签: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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