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一把尺”!淄博推出涉企“轻罚免罚”3.0版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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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许炳棋 淄博报道

  “一项制度、三张清单、四大举措。”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五年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对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不断探索实践,2019年“轻罚免罚”清单1.0版,梳理公布50项免检查、免强制、免处罚事项,探索包容审慎监管;2021年,本着与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统一规范,整合发布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2.0版“免罚减罚清单”78项;今年新出台的《办法》作为“免罚轻罚”的3.0版本,不仅是对“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工作的全面迭代升级,更是让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统一了尺度,统一了标准,免罚减罚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在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能上迈出新步伐。

  清单迭代升级 优化营商环境

  福建老伯转卖芹菜赚14元被罚10万;陕西榆林夫妻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湖南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举报被罚款5000元……这些事件,一度引起网络大讨论,在执法处罚领域,诸如此类的情形并不少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些企业或个体户由于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加上难以避免的失误,不小心触碰到“红线”,可能将面临高额罚款。

  然而,面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和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需求,如何既能严格规范市场行为又能有效扶持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积极探索和实践,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在全市率先建立“一项制度、三张清单、四大举措”包容审慎的新模式,不断优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打造有温度、有尺度的市场监管执法环境。

  “一项制度”即制定出台《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三张清单”即“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不予处罚清单”和“减轻处罚清单”;“四大举措”,即常态化开展“普法走在执法前”活动、推行监管执法“说理式”工作法、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和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共明确101种容错纠错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其中不予行政强制33项,不予处罚50项,减轻处罚18项。

  据悉,《办法》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报市司法局备案,自今年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这也标志着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免罚轻罚工作已经上升到机制的层面,成为一项完善的制度,能长期、稳定的运行,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平正义。

  一项制度:免罚轻罚一把“标尺”

  “一项制度”的出台,标志着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执法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该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基础,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散见于各类法规文件中的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情形进行了分类梳理,整合归纳为3条22项具体内容。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定义和裁量原则以及适用范围等进一步加以明确,使之形成了市场监管领域一套全面系统的免罚轻罚专项制度,不但极大方便了执法人员学习、适用,而且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加充分地了解相关制度措施,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困扰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许多问题有望得到根本解决。”桓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胡丹告诉记者,新出台的《办法》成为执法人员准确处理轻微违法行为的一把“标尺”,可以有效解决“同案不同罚”等问题,统一了全市系统执法标准和尺度。

  “一项制度”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于解决执法办案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制度可操作性。针对执法实践中,困扰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如何认定问题,“一项制度”用了6条29项内容,对相关问题的表现形式、认定方式、核心裁量要素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以此推动免罚轻罚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高效适用,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免罚减罚裁量依据,保障了制度有效落地。

  三张清单升级:监管扩容力度增强

  “未在广告中标明广告引证内容出处,若符合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及时改正等条件,可以免于处罚。”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若符合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时间持续不足1个月且已向审批部门提交了相关许可申请材料等条件,可免于处罚。”

  ……

  “三张清单”相较于之前出台的类似规定,在审慎监管措施、涉及领域、减罚金额等方面都有了全面突破,针对性强、操作性好、“含金量”高。

  首先,包容审慎监管措施进一步扩容,不仅涉及免罚、减罚两项内容,还纳入了不得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措施的情形,以最大限度减少执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其次,免罚减罚涉及领域全面拓展,覆盖了广告、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行业,实现了市场监管执法领域的全覆盖,为有效解决当前市场监管部分领域面临的“过罚不当”等问题提供了“工具箱”,给基层人员放心执法吃上了“定心丸”。最后,减罚力度极大增强。对部分起罚点在5万元、20万元的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减轻至2000元、甚至500元以上,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轻微违法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违法后果。

  “三张清单很好地解决了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常见的哪些情形可免罚、哪些情形可减罚、减轻到什么程序等问题。”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王哲说,这不但能有效避免出现“小过重罚”等问题,也为存在轻微违法的经营主体减轻违法责任后果提供了依据。

  张店区某食杂店的刘老板在向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咨询业务时,了解到最新出台的《意见》后说,有了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的免罚机会,不但能让商户少受损失,也让他们知道了问题所在,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很人性化。

  “三张清单”3.0版本,着力打造“治未病、轻免罚、重严惩”有法度有温度的执法模式,为执法人员规范实施免罚减罚措施提供了依据,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问题。

  四项举措:普法前置 执法精准

  常态化开展“普法走在执法前”活动,要求各单位从源头治理出发,通过巡回宣讲、送法上门、红黑榜及警示案例发布等方式,全方位提升经营主体的法律素养和守法意识,解决因不懂法导致的违法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同时,推行“说理式”工作法,事前普法告知权利,事中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保障权益,事后回访释疑解惑,避免简单处罚。

  重点行业领域持续行政指导,采取柔性手段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并增强权益保护意识。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备案规定,依法报备和实施检查计划,除特定情形外,不随意执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类监管,减少非必要检查,提高监管效率,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周琳表示,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既不失于宽纵,更不失于严苛”,“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并非“违法不究”,而“免罚”并不等同于“免责”。免罚轻罚的核心理念是“包容监管、容错纠错”,实施原则是“处罚可免,责任不免”,免罚不能免责,将坚持对企业合规指导、督促改正,规范“免罚后处理”流程,通过开展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措施,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犯的,结合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依法处罚,做到宽严相济,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责编:田泽文
审签: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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