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历史上的第一次丨档案公布:关于转呈山东邹平碧云洞优质矿泉水开发公司与澳大利亚南北能公司合资经营矿泉水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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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布由滨州市档案馆联合邹平市档案馆进行档案公布。档案史料来源于邹平市档案馆馆藏邹平县经济委员会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邹平县经济委员会和邹平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形成时间为1990年9月13日,题名为《关于转呈山东邹平碧云洞优质矿泉水开发公司与澳大利亚南北能公司合资经营矿泉水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相关背景:

  1990年9月13日,邹平县经委和经贸委向惠民地区提交这份项目建议书的报告之后,1990年9月19日,惠民地区经委、经贸委及中国银行滨州支行以(90)惠经技改字第246号文件初步批准了项目建议书,同意设立合资企业并明确了投资、产能、外销比例(50%)、原料供应及合资期限(15年)等基本框架,并要求后续编制及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山东邹平碧云洞优质矿泉水开发公司已生产的碧云洞矿泉水,一九八八年经国家地矿部、轻工部、卫生部专家鉴定,已达到并优于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GB8537-87),被命名为“优质天然矿泉水”。它产于邹平古火山口的中部,泉井的基岩是保健药石麦饭石的母岩,地下水在这种特殊的构造和岩石条件下,经长时间的运移和矿化,形成了多种人体发育必需的微量元素,是一种含锶和偏硅酸的重碳酸钙型水。1990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评选为第十一届亚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运动饮料,荣获1990年全国运动营养金奖。最近又荣获比利时第二十九届世界优质产品金奖。这是目前我国矿泉水夺得的第一枚国际金牌,充分说明了它的优质品性和优越的发展前景。

  为了开发利用这一宝贵资源,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量,扩大产品出口创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经与澳商多次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拟定合资成立“山东碧云洞矿泉水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经营碧云洞矿泉水,合资经营15年。双方按投资比例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和亏损。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大众网记者 张学瑞 通讯员 刘福东 舒娜 王霄琳 吴森 马亮 综合整理

  

责编:张学瑞
审签:纪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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