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曝光 |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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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青岛报道

  即墨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青岛某园艺工具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即墨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责编:昌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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