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100个淄博「81」丨鞠俊瑞:山东省第一位全国“卫国卫民英雄”
··
编者按:
三千年泱泱齐风,八百载海内名都。如果说你对淄博最初的印象源自烧烤和人情味儿,那么穿过历史的画卷,你将会更加了解这座低调又惊艳的城市,感受它曾经的辉煌与厚重。即日起,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市文明办、淄博市委党史研究院联合推出《文明的脚步——你不知道的100个淄博》专栏,带你一起领略文明淄博的魅力。
鞠俊瑞,1954年9月生,临沂市费县人。1971年在淄博矿务局参加工作。1974年应征入伍。197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转业到淄川公安分局从事“打流”工作,历任刑警队侦查员、副队长、打流队队长、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一级警督。自参加公安工作至1989年4月,他不避艰险,任劳任怨,一直战斗在打击流窜犯罪第一线,抓获各类流窜扒窃分子897名,侦破各类案件916起,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8.3万余元、各种凶器404件,为维护社会治安、保卫人民生命财产作出突出贡献,先后荣立一、二等功各1次及三等功2次。他不仅是反扒窃能手,更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先后为群众做好事三百多件,抢救病危、受伤、中毒群众15名,被人们誉为“八十年代的活雷锋”。1989年5月,被团中央授予“卫国卫民英雄十杰”(之一)和全国新长征突击手标兵称号,全国公安系统获此殊荣的仅有2人。同年,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1991年10月,被国务院军转办授予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称号。1992年,被公安部授予中国十大杰出民警、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模称号。
(图片来源于网络)
1992年当选为中共山东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1993年3月当选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1997年当选为中共山东省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