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政策小课堂⑤丨劳动合同约定“因劳动者过失造成的工伤责任自负”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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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劳动合同约定“因劳动者过失造成的工伤责任自负”是否有效?

  答:为每位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受到工伤伤害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工伤认定不以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为前提,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工伤概不负责”或“因劳动者过失造成的工伤责任自负”,将劳动者应享有的法定的工伤待遇排除在外。这种约定既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这种无效条款,并不能影响和排除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责编:张迪
审签: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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