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编亮点汇总!历下区精准普法精品课第十堂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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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开元 济南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制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距今已经30多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相较原有《继承法》,它以民法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核心,吸收了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改变,对法定继承人范围、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原则、继承人宽宥制度等方面有了突破。11月20日,由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方志伟律师主讲的历下区精品课第十堂《继承编修改亮点介绍》正式上线,为大家讲解《民法典》继承编有哪些亮点。

  本期视频,方志伟从遗嘱形式的新变化、代位继承人范围的扩大、新增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两种情形以及新增继承人宽宥制度四个版本入手,和大家共同讨论《民法典》继承编有哪些新的亮点。

  据悉,《继承法》规定中,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是《民法典》中《继承编》的一大特色。即继承人如果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伪造或者篡改遗嘱、胁迫、欺诈影响被继承人遗嘱自由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此外,新增继承人因何会丧失继承权?法定继承人是怎样的范围和顺序?遗嘱形式有哪些新变化?对于上述问题,本期的历下区精品课会进行一一解答。

责编:高娜
审签: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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