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丨不做“巧官”做“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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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士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规定》第五条列举出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的几类情形,其中就包括“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差,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不尽力,工作推拖绕躲、贻误事业发展的”,矛头直指“巧官”,令人拍手称快。

  何谓“巧官”?明代大儒吕坤在任山西巡抚时曾著《实政录》一书,将官员按好坏顺序分为八类,其中,排名第七的为“巧宦”, 巧宦即巧官。巧官之“巧”,在于心思“狡巧”,潜心投机钻营所谓“为官之道”,挖空心思去揣摩、迎合上级“心意”,处心积虑捞取个人政治资本。巧官之“巧”,在于行事“求巧”,干工作“挑肥拣瘦”,有利就做、无利则舍,拈轻怕重;遇问题“上推下卸”,能躲就躲、能拖就拖,明哲保身。巧官之“巧”,还在于伪装巧妙,虽然没干过多少造福群众的实事,但也没有什么出格逾矩的大问题,看似不贪不占、人畜无害的“好干部”,实则是漠视群众利益,败坏政治生态、贻误地方发展的“罪魁祸首”。清代梁章钜著《退庵随笔·官常》曰:“今之巧宦,有所谓不踹泥者,最为可鄙。无论事之大小,总当先以是非为衡,而后计利害;又当先公家之利害,而后计及身。若全不为百姓受过,为同官分过,为上司担过,则一事不能行矣”,可谓是一针见血的点评。

  同样是吕坤,在《呻吟语》中说道:“做官都是苦事,为官原是苦人,官职高一步,责任便大一步,忧勤便增一步”,这便是“苦官”。苦官之“苦”,不仅在于能够吃苦,更在于能够主动找苦吃,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履职用权、为民谋福。苦官与巧官,一公一私、一正一反、一誉一毁、泾渭分明。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确立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的性质与宗旨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要做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苦官”,绝不允许做以私废公、圆滑世故的“巧官”。尤其是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再加上国内外疫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敢于迎难而上、敢于接烫手山芋的党员干部去攻坚克难、破题开局,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嘱托,保持敢于吃苦,主动找苦吃的担当精神,常怀“无功便是过、平庸即是错”的责任感,做一个“时时放心不下、事事放心不下”的“苦官”,用自己的辛勤付出,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甜蜜生活。

责编: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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