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山东段内河船舶防污染全链条智慧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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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着力构建“船-港-城”全链条监管机制

  一是配齐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全省内河港口全部配备了这样的船舶垃圾智能接收柜,船员扫码投放垃圾后自动称重、打印接收单,船名、交付垃圾种类、数量自动上传系统;另外,还配备了污水储存柜、流动接收车、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保服务驿站,具备了污染物应接尽接的能力。二是建立船舶污染物“先交付后作业”机制。船舶靠港后必须先交付生活垃圾和污水,港口免费接收后,才准予靠港作业。实行激励机制,船方可通过污染物交付积分兑换生活品。三是建立港口信息化系统。我们在“济宁e交付”系统基础上,扩展建成“山东e交付”系统,南四湖流域四市均纳入系统平台管理。四是建设“慧眼”监管系统,安装高清摄像头308处,建立省市县行业管理部门三级监控平台,实施全覆盖、全时段在线监管,检查情况一周一考核、一排名、一通报。五是建立船舶污染物“船-港-城”全链条监管机制。通过四联单系统,交付、接收、转运、处置环节全程可查询、可追溯,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等监管部门可在平台中进行有效监管。

  二、开发建设船舶污染物动态智慧监管系统

  自2020年起,在完成8084艘内河运输船舶加装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设备的基础上,开发建设了船舶污染物动态智慧监管系统,山东籍全部内河船舶加装了这样的智能控制设备,智能控制设备装有芯片,可以进行数据信息的处理;内置手机卡,可以无线传输信息。智能控制设备具备船舶定位、轨迹跟踪、排放控制和违规报警功能,船舶进港后最左侧的正常排放开关才能打开,其它位置只能应急排放,应急排放后系统会自动报警,实时推送排放时间、具体位置,为监管部门查证处罚提供依据。

  通过港、船两个监管系统的协同发力,我省南四湖流域内河船舶违法排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防污染形势显著改善。加之工业农业渔业等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湖体点位二级坝水质同比由Ⅴ类、劣Ⅴ类好转至Ⅱ类、Ⅲ类,14个入湖河流站点呈现好转或明显好转,南四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责编:闫晓辉
审签:何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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