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座右铭,一面党旗红(73)丨宋猛:公正执法维民权,真诚服务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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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榜样是一种力量,促人奋进;榜样是一面旗帜,聚焦力量。为进一步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德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以“一个座右铭一面党旗红”岗位建功行动为主题,常态化开展“发现榜样”“我来尽义务”等系列活动。经基层寻找发现、组织申报、逐级核实、工委审定,评选出一批身边的党员榜样、党员先锋岗和服务群众标兵,特在大众网德州频道开设“岗位建功在行动”专栏,展现榜样风采,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发扬“五敢”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干好主业本行,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大众网记者 武红鹏 通讯员 徐利娟 李伟 德州报道

  本期人物: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 宋猛

  座右铭:公正执法维民权,真诚服务暖民心。

  人物事迹:

  德州市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宋猛,作为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始终本着执法为民的宗旨,恪尽职守,公正执法,认真履行宣传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职责,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工作岗位上10余年,他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具备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案件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处理能力等方面有了很大提高,确保工作中不出现过错。在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站出来,勇于担当,敢于执法,他的身影总会在劳动者维权中、案件执法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置中出现,为劳动者真诚地做好维权服务,成为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每年利用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之机,深入企业宣传法律、检查企业用工隐患,融入农民工群体之中,嘘寒问暖,谈工作、拉家常,了解职工遇到的困难,帮他们出点子、想办法,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暖心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衷心赞誉。

  勤勉敬业是对每一名党员的起码要求。宋猛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想方设法、竭尽全力予以解决,始终能够任劳任怨,尽职尽责。

  2021年冬天,寒风瑟瑟,中午临近下班,他接到上级紧急案情,要求第一时间赶赴北京开展调查;收到通知后,他马不停蹄地赶赴调查地,调查结束后已经是晚上7点,外面寒风中夹杂着雨,正准备吃饭时,一名河北籍农民工打来电话,“你好,我们20多人在夏津某工地干活没拿到工资,来工地讨要工资仍然不给,请帮帮我们。”他深知“农民工的钱是血汗钱,全家人的生计钱,早一天拿到钱,早一天温暖。”晚上9点他又登上返程的列车,在车厢中,他不断通过电话安抚农民工的讨薪情绪,了解欠薪的详细情况,对案件做细致分析。到达工地后,当讨薪农民工看见他时,一拥向前,劳动者无望的眼神终于露出了希望的目光,又经过两天的连续艰辛奋战,终于帮助工人讨回工资32万余元。看到一名名农民工露出的笑脸,他身上的疲惫也就一扫而光。

  劳动保障事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一个家庭的生活,关系到劳动者的最根本的切身利益;近三年来,他主办案件数量就达150余件,协调处理案情达百余件,帮助900多名劳动者讨回工资1400余万元,结案率达到100%,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宋猛从事的是行政执法部门,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他深刻认识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重要性,常怀律己之心,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做的事不做,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清正廉洁本色;他对说情者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是法律的执行者,不是法律的便捷通道”,面对每一件事都是按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他坚持实事求是、不贪不占的原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保证了为民维权的公正性。

  自2007年至今,宋猛连续十余次被市、县级系统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2018年被中共夏津县委、夏津县人民政府授予县级“劳动模范”称号。他的事迹在群众中留下了好的口碑,在工作中成为了学习的标杆。

责编:李冉
审签: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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