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 | 以制度创新重塑营商环境 山东“服务品牌”背后的治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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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 刘志
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山东再次以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将优化营商环境推向新高度。《关于进一步塑强“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的行动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这场关乎市场活力与治理效能的变革进入深水区。从2020年至今,七版行动方案的迭代升级,不仅勾勒出山东营商环境的进化轨迹,更折射出中国经济治理现代化的深层逻辑。
传统营商环境优化往往陷入“拼政策”“给优惠”的路径依赖,山东的突破在于构建系统化制度体系。针对“内卷式”竞争这一市场顽疾,方案提出完善市场优胜劣汰机制,通过技术标准、能耗指标等刚性约束引导产业升级,而非简单依靠行政干预。这种转变本质上是对市场规律的尊重——既承认竞争的必要性,又通过制度设计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在规范涉企执法领域,山东的探索更具突破性。从“扫码入企”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到建立无事不扰清单,制度创新直击企业痛点。这种“治未病”式的监管思维,将执法重心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既维护了市场秩序,又释放了监管温度。数据显示,某地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后,企业迎检频次下降60%,行政效能提升显著。
“企事有解”服务品牌的提出,标志着政府角色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根本转变。通过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山东将政务服务从碎片化场景整合为系统化生态。这种变革背后,是治理理念的深层迭代:从“政府端菜”到“企业点菜”,从“被动审批”到“主动服务”,制度设计始终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这一核心目标。
在诉求办理机制上,山东创新推出的“2115”快速响应机制(2小时到场、1天反馈、15天办结),看似简单的数字背后,是政府流程再造的深层逻辑。这种“倒逼式改革”不仅提升了行政效率,更重塑了政企关系的本质——从单向度的权力行使,转变为双向互动的责任共担。某开发区试点显示,该机制使企业问题解决周期缩短40%,满意度提升至92%。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是山东方案的又一亮点。通过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政府履约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山东在制度层面筑牢了市场信心根基。这种法治思维的深化,体现在对“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双重追求:既规范执法行为,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既打击恶意索赔,又保护正当维权。
在牟利性索赔治理中,山东的探索具有示范意义。通过建立投诉异常名录、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既遏制了“以打假之名行勒索之实”的乱象,又维护了消费者正当权益。这种“分类治理”的智慧,打破了非此即彼的治理窠臼,在维护市场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间找到了平衡点。
山东营商环境的持续进化,本质上是一场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验。从“1.0”到“7.0”的版本迭代,记录着从单点突破到系统集成的认知跃迁。当其他地区仍在争论“放管服”边界时,山东已通过制度创新构建起“企业敢闯、政府有为、社会协同”的良性生态。
这种探索的价值,不仅在于为北方经济破局提供路径参考,更在于其揭示了高质量发展的底层逻辑:真正的营商环境优化,不是政府与企业的零和博弈,而是通过制度创新释放市场活力、激发社会创造力的共生共荣。当“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从口号变为制度,从文件落地为实践,中国经济的韧性便有了更坚实的根基。
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山东的实践给予我们重要启示:营商环境的终极竞争力,不在于政策优惠的力度,而在于制度创新的深度;不在于短期数据的亮眼,而在于治理生态的可持续。当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当“有求必应”成为常态,高质量发展的未来便清晰可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