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群众生产生活保持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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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3月17日召开会议,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部署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强调,要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做好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我市各部门深入贯彻会议精神,为及时、准确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民生商品和疫情防控用品市场运行情况,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我市各部门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市发改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反应快、落实早,在全市设立57个价格监测点,对苗头性、倾向性异常价格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分析上报;对粮油、肉、蛋、菜、奶等居民消费品执行“日监测、日报告、日发布”制度,提高价格监测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及时掌握重要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变动情况,准确分析原因,做出合理预测。

  市商务、农业、粮食储备等部门加强沟通,增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运输、库存、消费等调度监测和信息共享。采取集中办公和每日会商制度,对可能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和供应问题,做到及时反映,快速协调,保障供应。

  3月17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滨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我市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

  滨州市疫情防控期间,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对涉及《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监竞争〔2020〕21号文件规定的哄抬价格行为、在商品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情况下超出正常销售价格的行为、相关时间阶段进销差价率超过文件规定的行为等都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的界定,是维护相关商品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平安”,同时也向价格违法行为“亮剑”,遏制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对平抑市场价格将起到积极作用。3月18日,滨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12名执法人员分两个行动组,分别赴滨城区大润发超市、爱农生鲜超市等9家商超、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并针对是否销售“3·15”曝光问题产品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相关负责人加强日常内部管理,做到明码标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追溯有源、过程可控、价格自律。

  据市场监测显示:当前我市重要商品流通渠道通畅,总体供应充足,品种齐全,秩序良好。民生商品中除蔬菜价格略有上涨外,粮油、肉、蛋、菜、奶和疫情防控用品价格保持相对平稳。

  落实中央会议精神,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继续强化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提高市场巡查频率,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动情况,协同保障民生商品供应,及时发布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价格问题,积极引导市场消费,保障价格平稳运行。

责编:李金宗
审签: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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