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管控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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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2024超梦音乐节(枣庄站)”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物)。

  二、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履行适航资格、飞行资质、计划申报等相关手续。各单位、组织及个人,主动配合民航和公安机关做好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实名登记管理工作。

  三、“2024超梦音乐节(枣庄站)”活动举办期间(2024年7月27日11:00至23:00)实行临时管控,枣庄市新城文体中心区域(民生路以西、榴园大道以北、太行山路以东、淮河路以南)为临时空中管制区。在该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经批准用于活动保障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不受本规定限制。

  四、临时管控期间,凡违法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4日
责编:李婷婷
审签: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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