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创新实践案例⑬|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高效办成工程项目开工“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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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邢镇 张倩 滨州报道
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9部门印发《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十证联发”实施办法》,滨州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将土地、能耗、污染物和水资源等要素保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城市。《实施办法》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时间,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企业即可提出4大保障要素和26个事项审查申请,部门依申请审查,指导企业完善申请材料并出具预审意见,待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照,为企业压减20天手续办理时间,将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十证联发+拿地就开工”。
滨州市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发展,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到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是当前用地手续办理时间长,不利于企业把握市场的黄金窗口期。企业投资寄希望于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和当年见效,如果错过市场风口,就被市场淘汰。以滨州市一家企业为例,项目启动时市场需求量大,效益好,该企业决定投资数亿元建设项目,经过办理用地手续施工建设,待项目竣工时,市场价格一落千丈,更为严重的是技术上已经落后,市场不再需要这种产品,错过了风口损失巨大。针对这一问题,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树立有解集成思维,创新服务办理模式,在全国首创工程建设项目“十证联发”,对项目开工前26个手续集成联办,为企业压减20天手续办理时间,将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为企业节省办理时间成本,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收益。
聚焦企业需求,分析论证“能否办”
坚持“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理念,定期开展市场调研,搜集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堵点问题,分析研判“能否办”。精准把脉,找准突出问题。市场调研中,园区管委会和企业普遍反映,办理用地手续时间较长,导致企业从拿地到投产耗时久,不利于企业抢抓市场黄金窗口期。研究政策,探索合理路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用地手续并联办理,可帮助项目提前取得规划审批手续。靶向发力,寻求破解良策。经部门协商、分析论证,滨州市在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基础上,拓展适用至其他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压缩开工前审批时间。
出台实施办法,规范引导“怎么办”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印发《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十证联发”实施办法》和《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明确办理路径和方式。试点先行,蹄疾步稳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博兴、无棣、阳信等县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大胆创新、规范提升,为在全市全面推广提供样板。告知承诺,制度层面强保障。制定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承诺书,企业承诺承担因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将承诺履约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容缺办理,集成改革提效率。部门依企业承诺容缺土地手续,提前服务,高效审查,指导企业完善申请材料并出具预审意见。相关事项审查环节并入土地手续办理时间,为企业节省了大量时间,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提升服务质效,激发活力“惠企办”
滨州市实施高效办成工程项目开工“一件事”,各部门合力攻坚,帮助企业抢占市场先机。主动服务,助力要素保障。按照省政府“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可支持项目进入重点项目库,从而优先获得要素保障,破解要素瓶颈制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高效服务,促进节本降支。将中介服务、专家评审、现场踏勘等耗时长的事项纳入土地办理环节,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和财务管理成本,提升资金利用效率。用心服务,精准助企纾困。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开工一件事”模块,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服务窗口,线上线下便利申请。建立项目跟踪服务和反馈解决机制,及时化解企业困难,优化政策兑现流程,让企业尽享改革红利。
滨州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将土地、能耗、污染物和水资源等要素保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城市。改革可为企业压减20天手续办理时间,将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截至目前,全市共接到40个项目的“十证联发”申请,共可为企业节省4000余天的手续办理时间,项目投产后预计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40余亿元,解决就业3300余人,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人民日报、新华网也对这一做法进行了报道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