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说 | 事业单位一员工因受贿获缓刑,缓刑期满至退休工作6年多未获报酬,法院判了

··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事业单位员工受贿获缓刑 ,缓刑期满工作6年多却未获报酬,法院判了:单位向其支付26万。张家口某事业单位全民固定工王某,2008年受贿2万元,2014年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后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但未被单位开除。

  缓刑期间,王某仍从事原工作,单位按原待遇60%发放生活费。2017年缓刑期满至2023年退休,这6年多里他继续履职,却未获任何劳动报酬。去年12月,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胜诉,单位不服起诉,请求不予支付报酬及补缴社保。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争议属劳动争议范畴,单位未重新核定王某工资却认可其工作事实,应支付报酬。最终参照王某2015年每月3229元的工资标准,判单位支付82个月劳动报酬共计26.4万余元,社保补缴诉求因不属法院受案范围未审理。

  (海报新闻综合红星新闻 编辑 刘泽 潘雯 李硕琳 张光)

  

责编:李兆辉
审签:冯炜程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