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晓霈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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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晓霈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晓霈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张晓霈利用担任吉化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吉林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人民日报客户端)

责编:葛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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