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乙类乙管”阶段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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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防控策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山东省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的通知》、威海市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关于做好在城乡基层充分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新冠病毒感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保健康、防重症”方面的特色优势,推动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治疗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威海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在前期印发的《威海市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宣教及居家防治指导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山东省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再次组织专家根据威海市地域及环境特点,对相关的症状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威海市“乙类乙管”阶段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1-8号方。

  服药期间若症状、体征发生改变,如体温持续3天超过39度,或出现胸闷憋喘、口唇紫绀者,请立即前往医院进行诊治。儿童、孕产妇、体弱者、有基础疾病的人群、肝肾功能异常者用法、用量请遵医嘱服用。涉及超药典剂量,应当在中医医师辨证指导下使用。重症、危重型患者的救治仍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执行。

责编:姚潇雨
审签:王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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