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潘庄中队 明磊: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党章法规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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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在“守护群众安全出行 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中,有这样一群基层民警,他们发扬“螺丝钉”的奉献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充分展现了当代劳模工匠风采。即日起,大众网·海报新闻特别推出五一国际劳动节“走近最美劳动者 致敬山东交警基层模范”专题,通过对基层典型事迹的报道,见证为实现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的模范力量。

  明磊,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1999年12月入党。2009年转业到交警工作,现任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潘庄中队副中队长、一级警长,曾荣获三等功、嘉奖等表彰奖励。

  思想坚定,求真务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明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注重加强自身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

  工作踏实勤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快速适应和胜任各项工作。2012年开始从事事故处理,严格依法处理每起交通事故,以责论处,秉公办案。接待事故当事人,尽可能详细解答当事人疑问顾虑,做好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工作,真正做到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接警后及时迅速赶赴现场,曾多次在事故现场成功抢救群众数名,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执法,恪尽职守。

  自2021年担任副中队长以来,积极配合中队长和教导员做好中队的勤务、事故各项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执法的方式、方法及效果,对视线范围内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不漠视不纵容,管好第一个违法者、说好第一句劝纠话,坚持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语气、语言进行管理,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不论是工作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他总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足本职,为群众解难题

  明磊始终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敢于冲锋在前。2022年12月的一天,接到工作调度,有两位老人急需求助。

  “警情就是命令”,明磊迅速赶往现场,在凤凰路口两位老人怀中抱着一名小女孩昏迷不醒,“我的孙女高烧昏迷,原因不明,急需到医院进行诊治,麻烦交警同志能不能带我们去医院。”老人焦急的说,明磊一边安抚老人,一边拉响警笛,火速赶往山东省立东院。仅用8分钟,安全到达医院,看到孩子的情况,为了让孩子尽快得到医治,他顾不上新冠的传染性,抱起孩子就往诊室跑,直到孩子情况好转,明磊才悄悄退出病房,返回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以来,明磊始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党章法规记在心中,不断提升业务技能,争做一名群众爱戴的人民警察。

责编:王宣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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