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 | 消费者权益日:不止于一天 而在于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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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 孙青
每年3月15日,都会有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被集中曝光,一批问题企业被推上风口浪尖。这一天的意义,无疑是重要的——它像一记警钟,提醒全社会关注消费领域的痛点;它像一面镜子,照出市场环境中的阴影。
但细细想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真谛,从来不应止于这一天。
“3·15”是起点,不是终点
对于消费者而言,每一天都是“3·15”。一位朋友不久前买了一件家电,用了不到一周就出了问题。商家推诿、售后拖延,打了十几个电话才勉强解决。他感慨:“如果能有人帮我撑腰,何至于这么折腾?”这正是消费维权最真实的困境——不是权益不存在,而是维权成本太高、路径太曲折。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不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承诺,更应转化为可感可知的制度保障。从完善消费投诉渠道,到健全惩罚性赔偿制度,从优化维权流程,到降低维权成本,每一项举措的落地,都在为消费者增添一分“敢消费”的底气。
诚信,是最好的“金字招牌”
消费环境的好坏,最终取决于经营者的诚信度。在这一点上,“好客山东”有着天然的基因。山东人常被评价“实在”“厚道”,这两个词听起来朴素,却蕴含着最本真的商业伦理:不欺客、不短秤、不耍滑。这种品质,不是贴在墙上的标语,而是融入日常的习惯。
有商家说,做了二十年生意,最大的心得就是“把顾客当亲戚”。亲戚来了,你不会缺斤少两;亲戚买了东西不满意,你会主动给退。这份朴素的经营哲学,恰恰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最坚实的根基。当“实在”成为共识,当“厚道”成为习惯,消费环境自然会越来越清朗。
权益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答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市场监管部门一家的事,也不是每年3月15日媒体集中曝光就能解决的问题。它需要法律的红线,需要监管的力度,需要企业的自觉,也需要消费者的觉醒。
“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这为未来五年消费环境的优化指明了方向。从完善法律法规,到创新监管方式,从推动行业自律,到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每一环都不可或缺。只有当全社会形成“尊重消费者就是尊重自己”的共识,消费才能真正成为拉动经济的“主引擎”,而不是时时提防的“雷区”。
3月15日会过去,但对消费者权益的关注不应落幕。让每一天都成为“3·15”,让每一次消费都安心、放心、舒心,这才是这个节日最深层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