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月活动

··

  大众网记者 胡兆杰 通讯员 郭凯旋 李亚丽 李娟 济宁报道

  十月以来,济宁市司法局联合济宁市民政局部署开展“情暖夕阳爱老助老”为主题的“法援惠民生 关爱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月活动。

工作人员向老年人发放讲解宣传册

  活动现场,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济宁市诚信公证处、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深入济宁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老年公寓,为老年群众现场提供“面对面”“一对一”法律服务,讲解了什么是法律援助及如何申请法律援助,针对老年人关心的涉及养老、继承、赡养、福利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给予了专业的法律建议,最后,法律援助律师专门为老年人上了一堂法律宣讲和反诈宣传课,老年人受益匪浅。此次活动向现场老人推荐“法援在线”二维码,开通绿色通道,发放宣传品、宣传材料800余份,解答老年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及时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济宁市、各县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力量,积极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普法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20次,针对老年人多发的法律纠纷,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深入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场所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提升老年人知法、守法、用法能力。

  司法局为老年人开通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对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批获援的老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所产生的纳入范围的公证和司法鉴定事项,实行免申请法律援助,老年受援人只需提供法律援助机构同意援助的审批表,即可享受纳入项目范围的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缓减免交公证、司法鉴定费用。今年以来,司法局共办理老年人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92件。

  济宁市积极运用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支持,放宽老年人经济困难标准,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优先指派执业三年以上富有经验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面落实法律援助申请“承诺即办”和“全域通办”工作要求,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情况紧急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办手续或补充材料,根据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对80岁以上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

  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群体,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年来,济宁市法律援助机构将老年人纳入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加强与民政、卫健委等部门的通力协作,积极探索为更多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新路径,将法律援助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权益保障,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美好。

责编:胡兆杰
审签:马 震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