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雷委员:运用大数据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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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程仁刚 见习记者 赵国清 临沂报道
“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大数据的应用已经成为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使用大数据,建立相应管理系统可以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全面监管,针对招标的敏感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可以有效解决招投标中假借资质、围标串标、评审不准、恶意投诉,建立预防和治理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诚者立、信者威、强者赢’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营造利于长远发展、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塑造新型亲情政商关系。”1月7日,临沂市政协委员程雷在接受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程雷建议,建立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目前,投标人在工程质量方面、安全生产方面以及履约能力不足方面等一系列失信行为,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个地区,这使得招投标诚信管理工作难度持续加大。通过建设一个全市或者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运用大数据,借助搜集、整理以及公开失信主体等一系列相关行为信息在平台中进行展示。这样一来,如果招标方、招标代理、投标人出现失信行为,其需要付出的代价将会更高。
借助大数据营造公平的投标环境。通过对大数据的运用能够对所有投标文件开展分析工作,有效找出投标书中出现过多的雷同问题或者非正常一致的问题等,同时可监控串标单位屡屡在不同招标中都是这几家单位投标,监控对于一家单位连续在一个业主多年多次中标的标王与其它投标单位的能力比对,可以在较低的成本投入下有效发现串标的线索。这样不但能够为投标人营造一个公平的投标环境,同时还可以切实保障建设单位自身的利益。
借助大数据提高竞争的有效性。对于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来讲,需要注重对大数据及其相关技术做出灵活运用,以此编制出一个可以满足工程实际情况的相应招标文件,从而避免简单地生搬硬套一些其他同类工程项目的文件。除此之外,借助大数据还能够综合分析投标人自身的技术参数、实际履约能力等,这样可以利于建设单位及时有效地调整评标方法以及合同条款等相关内容,以此寻求满足自身利益或者是公平竞争的平衡点。
利用大数据构建诚信体系。除了完善大数据企业库之外,诚信体系同样保证工程服务招投标的基础,旨在提升投标文件与合同履行的一致性,尤其是利用大数据信息,实现对工程建设单位的全方位管理,了解投标人的动态信息。因此,需要从技术层面入手,建立更加完善的企业库分析功能,解决好企业的诚信问题,为建设工程服务招投标工作优化提供新的思路。
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企业库。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企业库,旨在利用大数据技术优势设置门槛,排除综合实力不强的企业,避免投标企业实力参差不齐的问题。同时,通过大数据下的企业库支持,可营造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依托大数据企业库的门槛优势,提升招投标质量,达到降低成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