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高新开发区封控区、管控区相应封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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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解除高新开发区封控区、管控区相应封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解除高新开发区封控区、管控区相应封控管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29日0时起,解除高新开发区封控区(西至渤海路东侧绿化带,北至金马怡园小区12、21、31号楼北侧内部路,东至金马怡园小区12—16号楼东侧内部路,南至金马怡园小区16、26、34号楼南侧内部路的区域)和管控区(西到渤海路东辅道路牙石,北到东风街南侧路牙石,东到金马怡园小区东侧围墙,南到西金马巷南侧的区域)的封控管控措施,改为按防范区管理,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请广大居民继续严格落实防范区管理措施,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1米线、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在做好有效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潍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责编:焦 雪
审签:刘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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