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阳信县在全市率先推行“年报逾期免罚 包容审慎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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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邱延岗 通讯员 李佳泽 杨书然 滨州报道

  为扶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切实优化营商环境,阳信县始终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并于2022年7月18日率先在全市发布了《关于对市场主体逾期未年报行为给予宽限期免于行政处罚的通告》,决定对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及柔性执法。

  包容审慎有“尺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6月30日,阳信县因未按规定公示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共计10114家。其中,企业27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4家;个体工商户9813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中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柔性执法有“温度”。为助力阳信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减轻疫情对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阳信县借助融媒体、微生活等公众号率先在全市发布了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通告,点击量高达3196人次。同时,借助日常检查扩大知晓范围,印制宣传单页5000余份,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41家市场主体申请了信用修复,免于行政处罚。

  裁量处罚要“适度”。按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受疫情冲击,一万元的罚款对各类市场主体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因该处罚条款未规定裁量基准,为助企纾困,缓解疫情造成的经济下行压力,阳信县暂定9月1日起按照当场处罚所设定的金额予以处罚。这一做法不但维护法律权威,还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未年报市场主体的经济压力,努力打造“想为”又“诚心”,“会为”又“舒心”的法治营商环境。

责编:王 敏
审签: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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