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拆迁征收程序有哪些? 历下普法精品课第十二堂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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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金雪 济南报道
老旧小区始建于九十年代,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老旧小区不能应对于城市的高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硬性要求。为提升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及城市的整体面貌,提高居民对老旧小区拆迁征收的法律意识。6月17日,山东瀛在豪才事务所的刘诚发律师带来历下精准普法精品课第二季第十二堂——《老旧小区拆迁征收的程序》。
刘诚发介绍,老旧小区拆迁征收应由政府提出房屋征收项目申请,通过房查、编制房屋征收年度计划、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监管征收补偿资金、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选定及委托评估机构九项程序。
其中,选定及委托评估机构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此外,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腾空搬迁。房屋征收部门公示分户补偿结果,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作出补偿决定;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议应诉工作。
最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责编:高娜
审签: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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