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好声音丨王乙潜代表: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及幼儿园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和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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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曲顺 青岛报道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及幼儿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全国各地中小学及幼儿园外来攻击、伤害案件时有发生,校园安保问题已成为我们必须面对、高度重视的问题。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年龄小,防范意识和能力弱,易成为反社会人格障碍人员报复社会的选择对象。2019年,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再次明确和细化了保安配备规定,当前,我省部分地区相当一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保安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的安全保卫人员,个别农村地区校园仍然存在没有保安的情况或者让年龄很大的老年人充数,致使安全监管不到位,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此,致公党青岛市委会副主委,青岛大学主委,青岛大学物理学院副院长王乙潜建议:

  一是加强我省中小学及幼儿园安保情况摸底排查,健全动态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动态信息化台账,及时、准确掌握我省中小学及幼儿园保安人员配备、管理总体情况,加强保安人员退出、补充等动态化信息管理。

  二是按照“未雨绸缪、夯基固本、补齐短板”等思路,分门别类加强我省中小学及幼儿园安保力量配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对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加强督查管理,督促其参照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人员,确保保安配备率达到100%。加强校园安保器械、用品的配备和维护,做到能取能用、即用即取、便于取用。加强对校园重点部位、重要时段、重点场所等安保力量的调配、补充。

  三是对校园聘用的保安人员按照“双重身份,双重管理”的原则加强管理考核。即由公安部门制定配备标准,进行安全培训;教育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其落实好安全保卫责任。

  四是加强对校园聘用保安人员准入门槛的审核监管。公安部门应制定校园聘用保安人员准入制度,坚决杜绝有前科、有社会危险性的人员进入校园保安队伍中。校园及教育部门应制定日常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校园聘用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辞退、解聘不合格的保安人员。

  五是全面提高我省校园保安人员素质和技能。建议每年寒暑假,以培养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校园专职保安队伍为方向,以提升校园专职保安专业素质、提高校园安保整体水平为目标,由公安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全省校园安全防范暨专职保安员集中培训,从理论到实践全方位开展教学,全面打造讲政治、素质高、纪律严、业务熟、形象好、作风硬、服务专、群众满意的校园专职保安队伍。加强校园安保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手段与校园安保工作深度融合,提高校园保安人员运用信息化的能力;加强校园内部应急演练,提升校园保安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责编:李 敏
审签:李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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