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 | 以法治之光照亮民营经济前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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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吴志乐

  清晨的义乌国际商贸城,商户们忙着打包发货,货车排成长龙;深圳前海的写字楼里,创业者围坐讨论新产品方案,键盘声与讨论声交织成活力乐章……这些生动的场景,是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日常注脚。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经济贡献了60%以上的GDP、80%以上的城镇就业,早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而让这股力量持续涌流的,正是法治的坚实护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从民法典明确“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写入总则;从司法机关出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到行政执法部门推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一系列法治举措如春风化雨,为民营经济发展松绑、鼓劲、兜底,法治带来的确定性,让民营企业敢于扩大投资、勇于创新突破。

  但也要看到,民营经济发展中仍有一些“法治痛点”待解。有的地方执法随意性大,“一刀切”检查让企业无所适从;有的案件办理周期长,企业家“赢了官司输了时间”;个别领域政策执行“打折扣”,让企业对法治公信力产生疑虑。这些问题看似具体,却直接影响着企业对市场的预期。正如一位老字号企业负责人所说:“我们不怕竞争,怕的是规则不明;不惧风险,惧的是权益无护。”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治不仅“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有精度”。

  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关键要在“细”和“实”上下功夫。立法环节要更贴近实际,针对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融资担保等难题,加快出台配套法规,让“纸面上的法”变成“可操作的法”。执法环节要更规范透明,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让企业对监管有稳定预期。司法环节要更高效公正,建立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要把“平等保护”贯穿始终,不论是国企还是民企,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商户,在法律面前都应一视同仁,让“法无禁止即可为”成为市场共识。

  用法治为民营经济筑牢根基,不仅是回应企业期待的现实需要,更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唯有让法治成为民营经济的“定心丸”“护身符”,才能让更多“铺天盖地”的中小微企业拔节生长,让更多“顶天立地”的龙头企业勇立创新潮头,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责编:杨倩倩
审签:张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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