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枣庄市共有16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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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2月16日上午,枣庄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枣庄”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主要介绍了2022年枣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所获荣誉。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枣庄监狱第一政委孙守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新宽,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郭良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孙守春介绍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2022年,枣庄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多次获得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科学统筹,合力推进法治枣庄建设工作

  一是扎实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枣庄市落实〈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责任清单》等6个文件,科学布局全年法治建设工作。10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协调小组会议,及时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对公职律师、法治环境监督员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法治枣庄建设持续保持高规格高水准的奋进状态。二是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各级各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集中学习3700余场次,3.2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组织开展2022年度述法工作,市委书记陈平同志带头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作述法报告。三是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全市各部门开展普法活动1.4万余场次,评选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精品案例10篇、优秀案例20篇。持续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制定出台枣庄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动态管理办法,全市共有16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培育“法治带头人”2848名、“法律明白人”7967名,法治社会的根基进一步夯实。

  突破重点,圆满完成示范创建工作目标

  在创建工作中,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坚持全局上下一盘棋,确保创建圆满成功。一是高效部署推进。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地评估工作动员等会议,全面部署满意度调查和实地评估迎检等各项工作。印发《迎接实地评估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满意度调查、实地评估宣传活动方案》,全面提高群众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满意度。由市级领导带领4个督察工作组对各区(市)、部门进行专项督察,提升创建质效。二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举办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专题培训班、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做好评估迎检工作。通过举办示范创建宣传月、宣传周,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确保宣传工作全覆盖。精心做好随机抽考、案卷评查、综合访谈、实地核验等任务的协调落实。枣庄市以优异成绩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巩固提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牵头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工程法治保障领域工作,协调9个责任部门工作,征集创新课题和典型案例6个,《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发本市行政复议经验。做好立法审查,推动《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出台,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公布新增“不罚、轻罚”事项104项;开展委托行政处罚专项监督、“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重点执法领域专项监督等执法监督活动,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建设,推行“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共办理复议案件552件,直接纠错率为16.4%。选聘20名市级法治环境监督员,组织法治环境监督员参加监督活动4次。审查《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枣庄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等重大合作协议合同等40余件次,提出200余条修改建议,为市政府重大项目合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监管,全力维护监所和基层安全稳定

  认真落实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制度,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切实守住疫情防控安全底线。监狱机关严格落实刑罚执行法规制度和公开、合议等程序规定,用好刑罚执行办案平台,实行案件远程开庭审理,刑罚执行工作实现零差错。市戒毒所抓实教育矫正、心理矫治、体疗戒治、医疗救治、社会延伸等多项戒治措施,专业戒治水平不断提高,顺利通过省级法治戒毒所达标验收。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依法建立市、区(市)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实现市、区(市)、镇(街)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以信息化方式加强矫正对象核查管控,以线上+线下教育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全市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在管在控,再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开展“调解护稳定 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市累计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2496次,调解矛盾纠纷14361件,调解成功率99%。

  司法惠民,打造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全力推进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达到2479个,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构建了“城区10分钟、农村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591名村(居)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35272件次。做好民生保障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水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8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09.3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970件,为农民工讨薪3300余万元。探索开展公证参与检察辅助事务试点,试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深化法律服务帮办代理机制,在本市重点培育的高端化工、高端装备等“6+3”产业体系设立9个服务团,构建“产业体系+法律服务”律师法律服务体系,为496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出法律指导建议582个,参与调解案件1271件。

  下一步,枣庄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聚焦中心大局,统筹推进依法治市、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1.记者: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2022年行政复议工作有哪些做法和特色?

  曹斌:2022年,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紧紧围绕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目标任务,着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提升复议工作质效,积极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52件,进入受理程序的489件,审结445件,审结率达91%,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

  积极探索创新,推行“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推行“服务群众零距离、工作方式六强化、工作流程三公开、行政争议双化解”的“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优化审理方式、规范办理程序、提升工作质量,让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率不断提高,全市两级政府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提升。2022年,经市政府行政复议审理后的案件未引发一起信访、投诉或者舆情事件。

  坚持多措并举,强化涉企复议案件的监督纠错。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部署要求,市司法局以强化涉企复议案件办理为着力点,通过开展“行政复议解企困纾企忧”法治保障专项行动、开通涉企复议案件立案绿色通道、缩短办案时限等方式,优化审理流程,加大复议案件纠错力度,不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和法律服务水平,积极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近年来,在市政府本级受理的23件涉企复议案件中,撤销或确认违法8件,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注重调解和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调解协调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力争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初期,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处罚适当的案件,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充分沟通、说理释法、分析事实情况,引导双方进行调解;在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不同案情,选取适当案件进行调解或促成和解,从而化解矛盾。案件结案后,积极通过回访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落实和解协议,避免矛盾反复和激化。2022年全市共调解和解行政复议案件119件,调解率达26.7%,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强化硬件保障,实现行政复议规范化运行。市司法局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结合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工作实际,在省级“六室”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提档升级,精心打造行政复议办案功能区,设立等待休息区、受案登记室、听证审理室、合议审理室、查阅案卷室、调解和解室、档案管理室、资料查询室等“七室一区”,进一步强化硬件保障、优化办案场所建设,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指导和行政复议决定切实履行,激发纠错和调解双融双促机制活力,聚力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智慧化建设,为优化全市法治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记者: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具有独特作用。2022年全市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王新宽:2022年,市司法局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工作,印发党建引领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育引导全市律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在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中作出了应有贡献。主要有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主动服务“促发展”。围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深化法律服务帮办代理机制,开展全市律师“产业体系+法律服务”惠企行动,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培育的高端化工、高端装备等“6+3”产业体系设立9个服务团,构建与产业布局相匹配、与产业体系相融合、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的律师法律服务体系。成立由25名律师组成的锂电产业及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为2022中国(枣庄)国际锂电产业展览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联合市总工会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月活动,为160余家快递物流、仓储电商、外卖工贸等企业开展普法讲座24场次、全面“法治体检”123件次、劳动争议调解44件次,现场化解问题40个。开展“百名律师进企业 优化环境促发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全市435名律师参与普法宣传387场次,提供法律咨询6319人次,为496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为助力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二是拓宽服务“保稳定”。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精通法律的专业优势、中立客观的职业优势和熟悉民意的实践优势,推动律师积极参与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组织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法院、信访、公安、法援机构设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值班室,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信访疏导工作,主动为农民工和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成立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研究中心,对9件重大疑难涉法涉诉案件研判提供法律意见。2022年,共组织律师924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值班,有效满足了群众法律需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隐患,为促进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服务法治“强统筹”。建立完善“集中聘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模式,开展公职律师单位备案清零工作,建立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制定《枣庄市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办法(试行)》,市直党政部门公职律师工作实现“全清零”,形成公职律师司法行政调配、上下部门统筹、机关事业统管的“三统一”工作格局。持续优化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法律顾问审查市政府重大项目合同协议40余件次,提出200余条修改建议,为市政府重大项目合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是热心公益“惠民生”。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和困难服务行业恢复发展专项行动,组建枣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服务团,出台服务举措12项。与市妇联开展普法巡讲和家庭开展普法实践活动,全市律师开展各类普法讲座11场,深入社区家庭普法实践60余人次。持续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春风三月、送法进企”活动、女律师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提出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困难服务行业恢复发展服务12项举措,先后有30余名律师坚守12348法律服务热线,70余名律师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全市律师累计捐款捐物47.6万元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

  3.记者:2022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市司法局作为全市普法工作的牵头部门,2022年都部署开展了哪些普法工作?取得了哪些效果?

  郭良三:2022年,市司法局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构建平安枣庄、法治枣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丰富多彩。研究制定《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22问》,组织开展依法防疫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颁布两周年,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民法典“十进”活动,扩大了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率;结合第七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国家安全意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开展了“崇尚法治、共创文明、献礼二十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布《让法治与文明成为我们共同的生活方式》倡议书。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亮点纷呈。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个主题,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十进”活动,推进不同层面的宪法宣传。开展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共收到各类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60余篇,推选了10篇精品案例和20篇优秀案例。开展“我与宪法”主题征文、微视频、摄影征集评比活动,共收到各类作品600余篇。开展中小学生“宪法在我身边”书法作品征集评选活动,1200余名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3.2万名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平台参加了考试,优秀率超过92.5%。另外,通过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普法答题、新媒体普法,等等,持续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是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加强。结合“口袋公园”建设,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遍地开花。目前,全市每个区(市)、镇(街)都有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基层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100%,全市形成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强化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组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暨“八五”普法讲师团、青年普法志愿团,举行了2022年全市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启动仪式,推动广大青年志愿者深入基层一线,宣传法律知识,服务法治实践。

  四是法治乡村建设扎实推进。组织建设“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培训网校”,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截至目前,市、区(市)、镇(街)三级开展培训236期,2848名“法治带头人”7967名“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明显提高,有力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研究制定《枣庄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动态管理办法》,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去年11个村(社区)被评为第九批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4.记者:请问2023年市司法局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市“两会”精神有何打算?

  孙守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中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引领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根本遵循。在迈向新征程的路上,枣庄市司法局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法治枣庄建设为统揽,以服务中心大局为重点,紧贴实际、创优争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汇聚合力”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统筹协调法治工作的重要职责,要自觉将工作放到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持续深化法治枣庄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深入实施,特别是要以枣庄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新起点,加强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找准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一体推进法治枣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等重要论述精神,大力推进市区镇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持续完善“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强化行政复议应诉通报和履行监督,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全民普法行动,切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民行动自觉。

  二是围绕惠企利民,“靶向施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坚决践行司法为民。深入贯彻《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建设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构建“城区十分钟,农村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进一步提升常住人口万人受援率,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应援尽援。纵深推进“产业体系+法律服务”惠企行动、“乡村振兴·法治同行”“12348法律服务热线”、“阳光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惠企利民实事,提升服务“硬实力”、优化营商“软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真切感受到法治保障的力度和法律服务的温度。

  三是围绕基层治理,“多点发力”筑牢安全稳定防线。紧扣报告中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加强司法所分类建设,全面履行职责任务清单,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中的一线作用。升级“枣定分”非诉纠纷化解服务平台,完善“枣定分”公众号,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调”。优化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模式,完善与其他政法机关在重点环节的衔接配合机制,深化智慧矫正应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持续擦亮“榴乡诉递”“统一战线+人民调解”“三联一共”“民法典三融合法治实践”等基层治理品牌,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多“枣庄经验”。继续做好新时期监所机关监管改造工作,守牢安全底线,不断向社会输出合格守法公民。

  四是围绕党建引领,“凝心聚力”锻造司法行政铁军。“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在新征程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自我革命精神力量和自我革命规范威力作用于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和监督,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分层分级抓好教育培训,持续铸牢队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持续推动全系统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优化服务。

责编:袁 鹏
审签: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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