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元!烟台黄渤海新区惠民消费券抢券细则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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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券时间
8月26日(周五)上午10:00-9月30日24:00(消费券有限,先到先得)。
消费券投放
一发放金额
家电消费券总额100万元,汽车消费券总额400万元。
二发放标准
家电消费券:
消费者在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内符合条件实体店内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等6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家电消费券以实际上线时间为准。
汽车消费券:
1.对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在黄渤海新区(开发区)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在黄渤海新区(开发区)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参与企业
在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注册、限额以上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家电、汽车销售企业。
领取及核销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向广大市民发放消费券。烟台市云闪付用户登录后,在首页“政府消费券”栏目下领取消费券。
第一步:打开云闪付APP定位在烟台,在首页点击“政府消费券”;
第二步:选择“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政府消费券”,点击“领取”,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家电消费券有效期当日有效,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户出示云闪付付款码支付,单用户活动期间仅有一次领券机会,退款、部分退款或撤销交易均视为消费券已使用。
汽车消费券有效期当日有效,领券成功的消费者在参与活动车企使用绑定在云闪付的本人银行卡刷卡支付满1元,并核销成功的,经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的消费券,退款、部分退款或撤销交易均视为消费券已使用。
提供相关材料
各汽车、家电销售企业需每周第1个工作日向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上报销售信息汇总表及购买者的相关证明材料。汽车销售企业需每天按时报送消费者购买车辆信息。
汽车:
1.购车用户身份证2.购车用户银行卡3.黄渤海新区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政策发布之日(含当天)后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车辆登记证书(黄渤海新区完成挂牌)5.汽车销售企业出具的购车材料情况说明6.开具发票日起核酸检测证明截图(需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市外人员需符合所在地核酸检测要求
家电:
1.用户身份证2.家电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政策发布之日(含当天)后,且需标注购买家电类别3.开具发票日起核酸检测证明截图(需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市外人员需符合所在地核酸检测要求
使用方法及期限
汽车券面额每张100元,在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线下消费,在白名单企业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支付满100元即可核销,可叠加使用,消费券有效期为自发券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过期作废。
政策解释
本政策与省市级政策不重复享受,区级消费券与省市级消费券同时抢到者,兑付省市级消费券。活动最终解释权由自贸区综合协调和制度创新局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535-6397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