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4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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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4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禄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滨州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滨州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滨州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滨州市“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市人民法院《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研究决定将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 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凤、王立勇、傅成栋,秘书长张毅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春山等列席会议。

  

责编:李金宗
审签: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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