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小学生“安心集中就餐” 《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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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王卫 滨州报道
1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会上获悉,《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保障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是加快推进健康滨州建设的重要一步。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该《条例》列入了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于年初开展了条例起草前的调研工作。通过调研发现,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工作存在中小学校食堂建设不能满足集中就餐需求;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还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行业准入门槛低;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定不清,造成监管空白,导致有关部门职责不能有效发挥等问题。有必要通过立法厘清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食堂、校外配餐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构建科学闭环管理链条,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为了保障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加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机构、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滨州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0月31日经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2024年1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立足解决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中小学校食堂、校外配餐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三个方面,合理划定职责权限,科学做好制度设计。
《条例》要求,设立校外托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依法对相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进行了限定;明确了中小学校食堂配建要求、陪餐制度要求和配餐单位选定程序;做好校外托管机构信息统计;采购和加工食品的注意事项;建立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细化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处置措施;做好用餐营养管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和学生健康监测等各项工作。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滨州市加强规范中小学校食堂、校外配餐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助于构建起学生集中就餐科学、闭环管理的链条,为滨州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条例》由市司法局牵头起草,市教育局积极推进该条例普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多管齐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条例》的制定和颁布也是健康滨州合理膳食行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今后一段时期,市卫生健康委将切实发挥在营养健康工作的牵头职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与此同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细化落实和贯彻执行,与教育主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一道,齐心协力、“食”刻把关,共同守护校园“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