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优化营商环境 包容审慎监管

··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廖伟 实习记者 秦坤 聊城报道

  近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采取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工作。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辖区企业进行抽查,发现东阿县大桥镇某建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执法人员便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公司负责人积极配合,表示因为疫情防控等原因,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报2022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认可其违法事实。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于当日按照要求提交了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九条第三款之规定,东阿县分局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通过本次非现场执法,共排查出辖区57家企业存在类似环境违法行为,在接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所有企业均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东阿县分局按照相关规定均做出不予处罚决定,同时向企业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的普法活动,受到企业主的一致好评,并表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定吸取教训,树立环保意识,做到守法经营。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对企业采取“无事不扰”“有事必究”的管理方式,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实施“精准执法”,此次对企业的不予处罚,体现了差异化监管,在法律框架内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容错空间,充分发挥了政策激励作用,提高了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通讯员 张宗雅)

责编:迟 晨
审签:李兆辉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