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各部门多措并举 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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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赵奕宁 东营报道

  12月15日,东营市举行《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邀请到东营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马占峰,东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罗雪,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郭东波,东营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召华,共同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东营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马占峰介绍了《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2月1日发布,2024年1月2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不分章节,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明确禁放区域、地点、时段,压实责任分工,完善管理措施。

  据悉,自《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出台后,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加剧空气污染、伴生噪声污染等危害,东营市各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安全、祥和、低碳、环保的氛围。

  其中,全市应急管理部门通过严格许可准入、强化执法检查、强化打非治违,全力抓好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办法》要求禁放区内不得新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单位,现有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单位逐步退出禁放区域,指导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应急部门结合辖区内实际,逐步有序注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同时对烟花爆竹零售实施总量控制,守住禁放区不再新设的底线;制定《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按照企业自查、市县分级检查、县区交叉检查的形式,1月31日前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完成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对“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集中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消除滋生事故的土壤。

  此外,全市公安机关在贯彻落实《东营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上立足工作职能、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加强常态巡查管控、坚持文明理性执法,扎实推进燃放管理工作。通过张贴公告、入户走访、媒体发布等形式,开展全覆盖、立体化、多层次的禁放宣传活动,推动社会各界达成共识,营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压实属地管控责任,广泛动员网格员、物业保安、治安积极分子、商家业主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确保禁放区域全部纳入管控,落实管控力量,并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法燃放行为;对工作中巡查和群众报警、举报发现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赵 静
审签: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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