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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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研究审议《关于行政处罚法实施过程中几个问题的指导意见》《2022年度滨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听取市直有关部门关于涉企执法评估和保障农民工工资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副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赵永生出席并讲话。
会议要求,行政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市总体决策部署中的重要一环,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站在建设法治滨州的高度,切实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能,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贡献执法力量。一要全面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行政处罚法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行政执法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加强行政处罚法在具体执法中的应用,做到过罚相当、准确适用。二要全力保障社会平安稳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提高政治敏锐性,树立安全意识,加大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社会治安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执法力度,力争将违法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三要大力支持“放管服”改革。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从行政执法职能特点出发,统筹研究支持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原则,通过行政执法,帮助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四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全面推行“一分、两督、三合”为内容的执法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五要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注重专业人才储备和培养,建立执法激励机制,切实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各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