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营商环境速写|日照中院善意执行促和解 情法并用助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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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对一个城市来说,营商环境是核心竞争力和重要软实力,是吸引投资、集聚要素的先决条件。近年来,日照市委、市政府把营商环境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众网·海报新闻启动《日照营商环境速写》,聚焦一项项暖心服务厚植企业发展沃土,换来了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活力与动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瑜泽 实习生 郑玮 日照报道

  近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巧用善意执行理念,展示司法温度,促使欠薪系列执行案件和解,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介绍,在王某、孙某等与山东某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的80余起案件中,日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山东某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需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合计136万余元,但裁决到期后,该公司未按裁决支付所欠款项。无奈之下,王某某、孙某某等人只能向日照中院申请执行。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调查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已因其他案件被查封冻结,公司名下无不动产、车辆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法院依法传唤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称公司系生产海洋(声学)环境监测设备、包装材料及导弹壳体等的招商引资科技企业,且尚有订单业务正在洽谈推进中。

  日照中院的承办法官认为,如果贸然对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措施,将对其正在推进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利于案件的后续处理。为妥善处理该80余起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多管齐下”,在多渠道核实被执行人所述订单业务真实性的同时,加大调解力度,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分别与当事人“背对背”沟通调解,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按约分期履行应付款项。

  协议达成后,为确保案件后续顺利执行,法院依法向工商登记机构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禁止在该企业债务未完成前为其变更法定代表人。在涉案公司订单完成后,其按约自动履行了应付款项,该系列欠薪案件圆满执结。

  涉民生案件执行是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点工作,也是营商环境再优化的重要举措。日照中院执行法官表示,此次案件是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差异化采取执行措施,把握执行时机、讲注意执行方法的一次典型案件处理,能让暂遇经营困难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解困松绑再出发。

  通过适度控制性执行措施监督企业分期履行,既能使案件得以解决保障群众利益,又能防止企业因被执行而举步维艰丧失偿债能力,为企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努力实现日照市营商环境的再优化。

责编:崔维成
审签: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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