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在枣庄,这些违法行为将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8月25日发布的《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同时废止。

  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责编:袁 鹏
审签:张达伟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