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在枣庄,这些违法行为将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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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8月25日发布的《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同时废止。
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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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 鹏
审签: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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