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历下普法精品课第九堂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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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赵晓丹 济南报道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关于抚养费还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6月9日,山东祥天律师事务所陈冰律师带来历下普法精品课第二季第九堂——《解析子女抚养费》。

  陈冰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民法典》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那么成年子女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陈冰表示,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责编:高娜
审签: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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