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生育“明白纸” 生育保险待遇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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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樊伟棋 日照报道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生育医疗费:正常参保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00元;妊娠3个月以内流产的300元;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的500元。
2.产前检查:正常参保的女职工1000元。
3.生育津贴标准: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且女职工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期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支付天数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正常生育的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
4.生育补助金标准: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的50%享受,产前检查费500元。
灵活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灵活就业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全额支付;无产前检查费及生育津贴。
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正常参保的女居民按3500元定额享受。
责编:李婷
审签: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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