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姜志刚决定逮捕
··
记者今天(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志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责编:石慧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