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点评|新车保险在哪买消费者说了算

2022-04-08 17:04:24来源:大众报业·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魏现芳 济南报道

  为宣传贯彻中国消费者协会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公平,自3月1日起,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依托大众网共同开展了“共促消费公平 我们一起在行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点评活动。

  活动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已收到多个行业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线索,经专家、律师进行点评后,将陆续公布。

  【案例情况】

  菏泽市巨野县黄先生于2021年10月在当地一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家用轿车。在提取新车时,汽贸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黄先生新车必须在他们公司购买全车保险后才能提车。黄先生认为自己有自由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不同意购买汽贸公司指定的保险。汽贸公司以如不购买指定保险没有现车供应为由拒绝黄先生提车。双方协商未果。黄先生请求巨野县消费者协会调解,要求汽贸公司交付新车。

  经调查,黄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县消协约谈了汽贸公司负责人,对强制搭售保险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改正。经调解,汽贸公司负责人答复黄先生可以随时提取新车,并自由选择保险公司。

  【点评专家】陈学武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陈学武律师

  【案例点评】

  此案例中经营者的行为属于强制交易,违反了消费公平自愿原则。涉及法律主要有以下几部分:

  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三是《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可见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利,商家的搭售行为违反了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属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有权拒绝购买搭售商品,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这样既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能净化市场环境,惩罚违法行为。

  本次点评活动将围绕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暴露出的消费安全问题;消费者反映集中的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营商手法、显失公平条款等问题开展。广大消费者可将身边有关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线索以邮件的方式发到指定邮箱:dzwwwdzxf@163.com,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将联合大众网组织专家、律师,对征集到的消费领域侵权行为陆续进行点评。

初审编辑:安蕾蕾

责任编辑:魏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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