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农民工,遭遇欠薪先别急,维权渠道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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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每个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那么,农民工在遇到欠薪时,可以通过以下合法渠道进行维权。

  农民工朋友遭遇欠薪后,可以根据按照“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公布的维权信息,与工程项目部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问题。

  企业如果有拖欠工资的行为,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举报可以是匿名的,如情况属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一)通过“济宁市根治欠薪举报投诉平台”举报投诉

  可以直接扫描农民工安全帽维权联系卡上的“维权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填写内容,进行掌上维权。

  (二)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济宁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三)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按照维权信息告示牌公布的维权信息先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解决。

  1.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济宁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2.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工程(高铁、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等)

  济宁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3. 水务管理部门——水利工程(水库、河道、自来水升级改造、雨污分离工程等)

  济宁市各级水务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也可以使用法律武器,向公司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济宁市法律援助电话:0537-12348。

  温馨提示

  (一)机械费、材料费、利润等工程款被拖欠或有纠纷的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其中,涉及政府、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账款的,也可向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班反映(联系电话:0537-2325050)。

  (二)以下情形属于违法行为(被禁止)

  1.编造虚假农民工名册、身份信息、出勤记录、工资表、工资欠条等证据资料讨薪的;

  2.通过扰乱工作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等非法方式讨薪的;

  3.采取跳楼、爬吊塔、堵路、阻碍政府部门办公等非法手段讨薪的;

  4.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

  以上情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处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高杨
审签: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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