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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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赵晨光 菏泽报道

  日前,《菏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施行,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和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8个部分。

  《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菏泽市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参与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涉及跨县区行政区域或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处置能力,需市政府协调处置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菏泽市行政区域外,对菏泽市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市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分级响应、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先期处置,部门联动、社会动员,依靠科技、规范管理的工作原则;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为Ⅰ级(特别重大、红色)、Ⅱ级(重大、橙色)、Ⅲ级(较大、黄色)和Ⅳ级(一般、蓝色);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预警级别的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责编:沈甲亮
审签:刘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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