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获评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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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申涛 报道
近日,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和美家庭和示范岗位的决定》,烟台大学获评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高校。
据了解,烟台大学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多部门各负其责、各学院积极落实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格局。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之中,与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耦合共振,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思想深深植根于师生心中,营造各民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和谐的育人环境。
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积极选树优秀少数民族师生典型,强化榜样的表率引领作用。依托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山东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打造一支学历层次高、学术能力强的民族学教学科研团队,着力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多项研究成果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切实把研究成果转化为创新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积极引导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300多名毕业生扎根新疆、西藏等西部边疆,为民族团结进步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在省内率先启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宣讲计划,在校内外开展专题宣讲42场次,用实际行动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在新疆叶城建立“文化润疆”志愿服务基地,架起鲁疆两地民族团结进步桥梁。
烟台大学将以获评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契机,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奋力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崭新篇章,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校园里常开长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汇聚磅礴的烟大力量。